台灣化學產業協會

組織架構

會員大會由會員代表組成,下設理事會及監事會,理事會置理事 27 人,推選理事長 1 人、副理事長 3 人。監事會置監事 9 人,推選召集人 1 人。 理事會之下設秘書處,置秘書長 1 人,副秘書長 1~2 人,負責辦理理監事會決議事項的執行、會員招收、協助理事長處理會務及推動年度工作。理事會得設指導顧問委員會及特別顧問,指導會務之拓展。

理事會下設國際暨兩岸事務委員會、高峰論壇暨獎章委員會、創新暨永續發展委員會、產業政策委員會、ESG委員會等五個委員會,各委員會由理事長聘召集人 1~2 人、協同召集人 1~2 人,各委員會下根據工作需求,組織若干工作小組(如循環經濟工作小組),協助推動化學產業發展工作與活動。

組織架構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