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化學產業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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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公告

【訊息】 修正「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」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一、第二項 附表二、第三項附表三、第四項附表四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 效。

  • 發佈日期:2026-05-05
  • 資料來源:台灣化學產業協會

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4月27日 環部化字第1158106187號 本則公告之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閱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)。

主 旨:修正「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」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一、第二項 附表二、第三項附表三、第四項附表四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 效。

 

依 據: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八條、第十一條及第四十四條第四項。

部 長 彭啟明 公出

政務次長 葉俊宏 代行

相關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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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115年4月27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(並自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).pdf 310kb .pdf
中華民國115年4月27日環部化字第1158106187號公告.pdf 4974kb 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