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: 一、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110年10月27日環化綜字第1101021199號函辧理。 二、檢送旨揭相關規定如附件,會員廠商如有運作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,應於規定期限前,依法完成設置,以免違法受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