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9年4月29日貿雙二字第1097012596號函。
關於土耳其109/4/21公告對3,174項進口產品調升附加關稅案事宜,土耳其代表處經濟組109年4月21日土耳經字第10900000148號、109年4月27日土耳經字第10900000151號函辦理,說明如下:
一、土國政府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導致這國需求下滑、產品供給過剩以致低價出國土國,於109/4/21發布2份公告,(詳附件2及3),自即日起至同年9/30止,針對進口之紡織品、服裝用皮革、鞋子、化學品、塑膠、紙、人造珠寶、玻璃器皿、鋼鐵製品、電器暨電子產品、機械、車輛、家具、照明產品、手工具、眼鏡、廚房/餐桌用具等3,174項產品(稅號分布50個章節),於該國WTO承諾之約束稅率內調升附加關稅。
二、我國屬於土國對本案進口來源國分類中之第8類,爰我國銷土產品在調升附加關稅後所適用之關稅請見稅率表(附件4及5)「第8類國家總稅率」欄。